有一对年轻的夫妻,生活清贫,却恩爱无比.他们日出而作,日落而息, 过着简单而幸福的生活.
但这种幸福很快被打破了:妻子得了重病,必须交十万元手术费才能救回一命.
丈夫四处求借,只借到三万元.无奈的他只能和妻子抱头痛哭.这时医生近来告诉他们:如果三天内不做手术的话,那么神仙也没办法了.
丈夫突然想起想起他有一位邻居是百万富翁,平时见面也常打招呼的.于是他破了腼腆,第一次走进富翁家,开口借钱.富翁很委婉的拒绝了他.他跪下来求情,发誓即使做牛做马也一定会还这七万元钱.但富翁又一次拒绝了他.
绝望的他无可奈何的回到妻子的病床边,向妻子痛诉着自己的无能,没有办法凑钱救她.善良的妻子强颜笑着说道:"其实能有你这样的丈夫陪在我身边,一直到我死去,我已经很知足很幸福了。只可惜我以后不能为你洗衣做饭了。“-其实她那里愿意这样死去?能有这么爱她的人和她一生一世,她多么希望她和他能够天荒地老!她只不过想安慰丈夫罢了。
听到妻子的话,丈夫痛苦着奔离了医院.他再次找到那位富翁,告诉富翁,只要能救自己的妻子,无论富翁让他做什么,哪怕是杀人放火他都愿意做。但是,富翁再次拒绝了他。
他无助的离开了富翁家明天将是救他妻子生命的最后机会了,他还是一筹莫展。已是深夜,他独自坐在公园里,回忆着和妻子在一起的幸福时光,更加黯然伤神-他决定,妻子死后,在安葬她后,他必追随她而去。突然,公园深处传来一声惊叫:“抓贼呀,有贼偷我的钱了!”
他一激灵:贼,偷!
由于和富翁是邻居,所以他清楚富翁全家的作息规律。第二天上午9:00后,他潜入了富翁家。很快他找到了一沓十万元的现金!他数了数,点够七万元后,将其余的三万元放回原处,并天真地留下字条:七万元借取救命,日后一定奉还。邻居阿曼。
正当他要走的时候,富翁却因为要去他忘在家里的文件,返回来了。富翁拦住他,要他留下钱,否则就抓他去公安局。年轻人跪了下来,求富翁同情他可怜他的妻子,发发慈悲把钱借给他。富翁趁他跪着时将他押在身下,夺回他的钱,并大声怒骂着这个小偷的无耻。瘦弱的年轻人逐渐无力反抗,但他心中却有一个强烈的信念:一定要拿走这笔钱就我的妻子!”突然,扭打中年轻人的手摸到了被他们碰翻在地的水果栏,里边一把刀棍到了他的手边。年轻人像见到了救星,抓起刀就向富翁捅去!富翁终于因流血过多死去,年轻人慌乱地拿起钱跑到家里,换了衣服。他从家里翻出从其他地方借到的三万元,返回医院,将手术费交上了。
然后他来到妻子的病床边,笑着告诉妻子,他已经将手术交上了,他的妻子终于还可以生存下去了!
他的妻子非常高兴,问他怎么搞到那么多钱的?
他告诉妻子,他和一个外贸公司签了十年的合同,到他们的船上出海工作十年,十年不能下岸,没有假期。这公司就将他的十年工资一次性交给了他,明天就要出发。
妻子笑着说,好呀,那我就等你十年。十年后回来一定要给我带回十朵海外的玫瑰。
丈夫惨然笑着问道:如果我一生都不回来了呢?比如在海上出事了
那我就等你一辈子,等我死了,我要亲人将我的骨灰撒到海里,去找你,陪你。妻子坚定地说。
好的。那你要答应我,病好后立刻离开这个城市,到海边的城市等我。———————他怕妻子出院后在这个城市听说他杀人的事实,然后无法自己活下去。
好,我一出院就离开,到你出海最近的那个城市。永远等你。妻子答应了,像以前一样听话。
丈夫告别了妻子,来到公安局,自首了。他因入室盗窃和故意杀人罪被一判死刑。
这是一个我多年前听说过的故事,也不知道真假。里边我多添了一点东西,但基本上没变原味。这个故事一直留在我脑海里,让我不停地思考故事中杀人者,富翁的善与恶,是与非。
以前我从中悟到的是:伦理和法律有时是鱼与熊掌,不可兼顾。善恶有时是很模糊的,并不一定分得出是非。
现在我有悟到一条,那就是:法律首先维护的是秩序,不一定是正义或公平。也就是说,法律偶尔可能尽管是公正的,但不一定正义,公正不等于正义。
还有一条:一定要挣钱。
最后一条:现有的法制时代,是大侠必死的时代。国家机关独断了社会正义的裁判权,并独断了对非正义行为或个体进行制裁的执行权,那么所有除暴安良劫富济贫的个人英雄主义行为,都是违法的。你有权义愤,却无权行动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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